西周時,域內(nèi)有耿國,都城在今城東南12千米處的山王村,晉獻公十六年(前661年)滅耿,耿國歸晉,賜予大夫趙夙為采邑。
戰(zhàn)國時,韓、趙、魏三分晉地,河津?qū)傥浩な弦亍?/p>
秦漢實行郡縣制,設置皮氏縣,屬河東郡,此為河津正式設縣的開始,縣治在今市區(qū)西南3千米的太陽村一帶,后毀于汾水。
新朝天鳳元年(14年),改皮氏縣為延平縣。
東漢復名皮氏縣,仍屬河東郡。
三國正始八年(247年)改屬平陽郡。
南北朝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446年)改皮氏為龍門縣,屬東雍州正平郡,縣治在今東關村東與米家關村一帶;太和十一年(487年)為高涼郡治,轄高涼、龍門二縣;東魏孝靜帝天平元年(534年)為龍門郡治,領西太平、汾陰二縣;東魏、西魏、北齊、北周時,邑汾水以北地區(qū)屬西魏、北齊,汾水以南地區(qū)屬西魏、北周。
隋開皇三年(583年),龍門郡廢,邑屬絳州;十六年(596年)改屬蒲州;大業(yè)初屬河東郡。
唐武德元年(618年)屬泰州;二年為泰州治;五年析置萬春縣,治所在今僧樓鎮(zhèn)張吳村一帶;貞觀十七年(643年)州廢,萬春縣并入龍門,屬絳州;元和初改為河中府。
宋宣和二年(1120年),改龍門縣為河津縣。
金初屬河中府;貞祐三年(1215年)屬榮州。
元初榮州廢,河津縣屬河中府。
明屬平陽府蒲州。
清雍正二年(1724年)改隸絳州,屬山西省。
1947年4月河津解放,當年8月,境內(nèi)汾河以北地區(qū)仍名河津,屬呂梁分區(qū),汾河以南地區(qū)與稷山汾南成立稷河縣;1948年8月,汾南地區(qū)復入河津;1949年3月,屬陜甘寧邊區(qū)新絳專署,9月復歸山西省,屬運城專署;1954年,運城與臨汾合并為晉南,縣隨;1958年并入稷山;1961年12月,縣從稷山分出,恢復建置;1970年,晉南專署分為臨汾、運城兩地區(qū),屬運城行政地區(qū);1994年撤河津縣設河津市(縣級)。
2000年由運城市代管。
以原行政區(qū)域為河津市行政區(qū)域,隸屬未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