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初,為夔國地。
楚成王三十八年(前634),楚滅夔,歸于楚并。
《史記》載,楚頃襄王二十一年(前278),秦將白起“攻楚、拔郢、燒夷陵”,夷陵之名始見于史。
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)改夷陵置巫縣,屬南郡,郡治江陵。
西漢復置夷陵縣,屬南郡,郡治江陵。
東漢建安十三年(208),夷陵縣屬曹魏分南郡枝江以西所立之臨江郡;東漢建安十五年(210),屬蜀由臨江郡所改之宜都郡。
三國吳黃武元年(222),改夷陵縣為西陵縣;晉太康元年(280),復改西陵縣為夷陵縣,東晉分夷陵西境置宜昌縣,宜昌縣名始見于史,隋廢。
夷陵、宜昌屬宜都郡,郡治在夷陵縣。
南北朝時,宋、齊均名夷陵縣,屬宜都郡,郡治夷陵。
梁改宜州,西魏改拓州,后周改陜(xia)州。
隋大業(yè)三年(607)復夷陵縣,屬由陜州所改之夷陵郡,郡治在夷陵縣。
唐武德二年(619)夷陵縣屬由夷陵郡所改之陜州;天寶初年,屬由陜州所改之夷陵郡;乾元元年(758),屬由夷陵郡所改之陜州,州、郡治均在夷陵縣。
五代時,夷陵縣屬陜州,隨陜州一度歸于南平國。
宋元豐年間(1078~1085),夷陵縣屬由陜州所改之峽州;元至元十七年(1280),屬由峽州所升之峽州路,州、路治均在夷陵;二十四年(1364)撤銷夷陵縣,并改峽州路為峽州府;旋降峽州府為峽州,直隸湖廣行省。
明洪武九年(1376),改峽州為夷陵州。
清順治五年(1648),改夷陵為彝陵。
雍正十三年(1735),升彝陵州為宜昌府,并以原夷陵縣境立東湖縣,府治在東湖縣,縣城因此以“宜昌”稱行于天下。
民國元年(1912),廢宜昌府,改東湖縣為宜昌縣,先后隸屬于荊宜道、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區(qū)、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49年3月,宜昌縣人民政府成立,隸屬當陽專署,5月,隸屬湖北省宜昌專署。
同年7月,縣城解放,縣城及近郊劃出設宜昌市,縣直機關仍設宜昌市內。
1970年7月,因興建葛洲壩水利樞紐工程,縣直機關從市內北遷小溪塔。
1975年,宜昌專區(qū)改稱宜昌地區(qū),隸屬關系不變。
1992年3月,宜昌縣隸屬宜昌地、市合并后的宜昌市。
2001年3月,國務院批準撤銷宜昌縣,設立宜昌市夷陵區(qū),原宜昌縣的土城鄉(xiāng)、橋邊鎮(zhèn)、艾家鎮(zhèn)劃歸宜昌市點軍區(qū)管轄。
同年7月28日,宜昌市夷陵區(qū)正式成立。
2018年12月,經省人民政府批復,將宜昌市西陵區(qū)南津關村、前坪村、龍泉山村、南津關社區(qū)等“三村一社區(qū)”劃轉夷陵區(qū)小溪塔街道辦事處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