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前屬城東鄉(xiāng)第二保;1949年10月建政時分屬城東區(qū)(4區(qū))鏵尖鄉(xiāng)(2鄉(xiāng))一、二、三行政村;1955年11月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時隨鄉(xiāng)并“上三溝鄉(xiāng)”;1958年9月屬“鏵尖公社鏵尖大隊”,同年12月屬“泉湖公社鏵尖大隊”;1961年6月復屬鏵尖公社;1966年11月改稱“光明公社光明大隊”,1971年2月恢復舊名,時轄13個生產(chǎn)隊;1983年3月改稱“鏵尖村”,時轄13個村民小組;2005年9月將13個合并為7個村民小組至今。 |
1949年前屬城東鄉(xiāng)第三保;1949年10月建政時分屬城東區(qū)(4區(qū))鏵沙鄉(xiāng)(3鄉(xiāng))三、四行政村;1955年11月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時并入大鏵尖鄉(xiāng),建″勤儉高級農(nóng)業(yè)合作社″;1958年9月屬″鏵尖公社小沙渠大隊″,同年12月屬″泉湖公社小沙渠大隊″;1961年6月復屬鏵尖公社;1966年11月改稱″光明公社紅光大隊″,1971年2月恢復舊名,時轄7個生產(chǎn)隊;1983年3月改稱″鏵尖村″,時轄8個村民小組;2005年9月將8個合并為4個村民小組;2006年3月原大鏵尖村撤銷將其4個村民小組并入至今。 |
1949年前屬城東鄉(xiāng)第一保;1949年10月建政時屬城東區(qū)(4區(qū))上三溝鄉(xiāng)(1鄉(xiāng))7個村民小組;1954年1月隨鄉(xiāng)劃歸西店區(qū);1955年11月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時位于小鏵尖的“鏵尖鄉(xiāng)”撤銷并入;1958年9月以原小“上山溝鄉(xiāng)”為區(qū)域建“鏵尖公社鏵尖大隊”,同年12月隨社劃入“泉湖公社”;1961年6月從泉湖劃出復為“鏵尖公社鏵尖大隊”;1966年11月改稱“光明公社紅衛(wèi)大隊”,1971年2月恢復舊名,時轄7個生產(chǎn)隊;1983年3月改稱“上三溝村”,時轄9個村民小組;2005年9月將9個村民小組合為4個村民小組至今。 |
1949年前屬西店鄉(xiāng)第一保;1949年10月建政時屬西店區(qū)(6區(qū))集泉鄉(xiāng)(1鄉(xiāng))第二行政村;1950年7月從集泉析出新立″漫水灘鄉(xiāng)″;1955年11月建南溝、周家崖、新壩3個高級農(nóng)業(yè)合作社;1958年9月屬″總寨公社漫水灘大隊″;1961年6月劃屬″鏵尖公社″;1966年11月改稱″光明公社紅星大隊″,1971年2月恢復舊名,時轄12個生產(chǎn)隊;1983年3月改稱″漫水灘村″,時轄14個村民小組;2005年9月將14個村民小組合為7個村民小組至今。 |
1949年前屬西店鄉(xiāng)第一保;1949年10月建政時屬西店區(qū)(6區(qū))集泉鄉(xiāng)(1鄉(xiāng))第一行政村;1955年11月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后為集泉鄉(xiāng)“集泉高級農(nóng)業(yè)合作社”;1958年9月屬“總寨公社集泉大隊”;1961年6月劃屬“鏵尖公社”;1966年11月改稱“光明公社紅旗大隊”,1971年2月恢復舊名,時轄12個生產(chǎn)隊;1983年3月改稱“集泉村”,時轄16個村民小組;2005年9月將16個村民小組合為8個村民小組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