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)統(tǒng)一嶺南,設置桂林、象、南海3郡,南海郡轄番禺等4縣,郡治設在番禺(今廣州地區(qū))。 漢初,趙佗建南越國,番禺為國都。 西漢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復置南?ぁ 東漢,南?俳恢荩螺7縣,增設增城縣,今廣州地區(qū)屬廣州南?しh、增城縣。 建安二十二年(217,一說建安十六年),交州州治從廣信移至番禺,為州、郡、縣同治。 三國吳黃武五年(226),分交州東部南海、蒼梧、郁林、高涼4郡設廣州。 不久廢廣州,恢復原交州建制。 永安七年(264,一說永安六年)再分設廣州。 兩晉南北朝大體沿襲前朝建制。 隋開皇九年(589)廢南?,置廣州總管府;開皇十年撤番禺縣改設南?h;仁壽元年(601)改稱番州;大業(yè)三年(607)復稱南?,屬揚州。 唐武德四年(621)復置廣州;貞觀元年(627)分天下為10道,廣州屬嶺南道并為道治;武則天長安三年(703),由南海縣分置番禺縣。 天寶元年(742年),廣州改為南?;乾元元年(758)復稱廣州;咸通三年(862)嶺南分東、西2道,廣州屬嶺東道。 五代,廣州為南漢國都,改稱興王府,南?h撤改為?、咸寧2縣。 宋開寶四年(971)平南漢,復稱廣州,屬嶺南道;至道三年(997)改道為路,廣州屬廣南東路,為路治。 元代,設廣州路,屬江西省廣東道。 明洪武初年,廣州路改為廣州府,屬廣東等處行中書。ê喎Q廣東省)。 清代基本沿襲明制。 民國初年實行省、道、縣三級制,廢廣州府,廣州地區(qū)屬粵海道,廣州為省、道、縣治所。 1920年底撤道,實行省、縣兩級制。 鑒于廣州城分屬番禺、南海,不便管理,民國10年2月成立廣州市政廳,標志著廣州正式建市,市政廳設于南關長堤。 1925年7月,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,實行省、行政區(qū)、縣和市三級制,廣州地區(qū)屬廣東省廣州行政區(qū),廣州市政廳改稱廣州市政府。 1930年1月改稱廣州特別市,直隸中央;8月改為廣州市,隸屬廣東省。 1947年6月又改為國民政府行政院院轄市。 新中國成立后,廣州為中央人民政府直轄市。 1954年6月后改為地級市,歸廣東省管轄。 1984年10月為國家計劃單列市,1993年取消單列,1994年2月定為副省級城市,沿用至今。 |
秦代屬南?。 西漢元鼎六年(前111),設曲江縣,屬桂陽郡。 三國吳甘露元年(265),設始興郡,曲江縣為始興郡治所。 東晉時移郡治今韶關西南。 隋開皇九年(589),改設韶州,因州北名勝韶石山得名。 開皇十一年,韶州廢,入廣州。 唐武德四年(621),置番州,尋改東衡州。 貞觀元年(627),復稱韶州。 天寶元年(742),復始興郡。 乾元元年(758),再復韶州。 五代南漢移州治今韶關市。 宋因之。 元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韶州路。 明洪武元年(1368),改韶州府。 1912年,廢韶州府。 1914年,置嶺南道,為道治。 1936年,為廣東省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,專署設此。 1947年,改廣東省第三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3-1945年,設省轄韶關市,為廣東省臨時省會。 1949年11月,在曲江城區(qū)設韶關市。 1952年,后改設粵北行政區(qū)、韶關專區(qū)、韶關地區(qū)。 1956年為韶關專區(qū)駐地。 1958年改為縣級市,屬韶關專區(qū),為專署駐地。 1975年,韶關市升為地級市,轄曲江縣。 1983年,撤銷韶關地區(qū),所屬縣并入韶關市。 1994年東昌縣撤縣設市,由韶關市代管。 |
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),屬南?しh。 漢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,屬番禺和博羅縣。 三國黃武五年(226)屬東莞郡博羅縣。 西晉初年,分屬番禺、博羅兩縣。 東晉咸和六年(331)設東官郡,治寶安縣城(今深圳市南山區(qū)南頭古城一帶),下轄寶安、懷安、興寧、海豐、海安、欣樂6縣,是深圳設郡立縣的開始。 南朝梁天監(jiān)六年(507)改東官郡為東莞郡,仍轄寶安。 陳后主禎明二年(588)撤東莞郡復稱東官郡。 隋開皇十年(590),廢東官郡,寶安縣(今深圳市)改屬廣州總管府。 隋文帝仁壽元年(601),改廣州為番州。 隋煬帝大業(yè)三年(607),改番州為南?。 唐武德五年(622),設廣州總管府,寶安為其下轄5縣之一。 初唐到開元末,一度被撤并入東莞縣。 天寶元年(742)以后,恢復縣建制。 唐至德二年(757),撤寶安縣并入東莞縣,治所移到涌(今莞城)。 宋、元仍屬東莞縣,隸屬廣州路總管府。 明初,為抵御海盜、倭寇的侵擾,建立東莞(今深圳南頭)和大鵬兩守御千戶所城。 明萬歷元年(1573),析東莞縣,置新安縣。 清康熙五年(1666)撤新安縣,復歸東莞縣。 康熙八年(1669)后,又置新安縣,屬廣州府。 清道光二十二年(1842)、咸豐十年(1860)、光緒二十四年(1898),英國先后割占或租借新安縣所轄香港島、九龍司、新界共1066平方千米的土地(于1997年7月回歸中國)。 1912年新安縣屬廣東省直轄。 1914年因與河南省新安縣同名,改稱寶安縣。 1914年至1935年,先后屬粵海道、廣東省、廣州行政委員公署,中區(qū)善后管理委員會、中區(qū)綏靖公署。 1936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,先后隸屬第一、四、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 1949年10月,成立寶安縣人民政府,屬東江專署,1950年改屬珠江專署。 1952年屬粵中行政公署。 1953年縣治從南頭移深圳鎮(zhèn)解放路。 1956年屬惠陽專區(qū)。 1959年屬佛山專區(qū)。 1963年重歸惠陽專區(qū)(1970年改為地區(qū))。 1979年撤銷寶安縣設立深圳市,直屬省轄。 1979年4月成立羅湖區(qū)(市政府派出機關),轄福田、附城2個公社。 1980年在市域南部設深圳經(jīng)濟特區(qū)。 1982年12月21日,國務院批準恢復寶安縣建置,轄原深圳經(jīng)濟特區(qū)外的原寶安縣地區(qū),由市轄。 1983年特區(qū)內(nèi)原羅湖管理區(qū)被劃分為羅湖、上步、南頭、沙頭角4個管理區(qū)(縣級)。 1984年8月南頭管理區(qū)分出部分地域設蛇口管理區(qū)(派出機關)。 1990年1月撤蛇口管理區(qū),轄地并入,設南山區(qū)至今。 1990年10月,上步管理區(qū)改設福田區(qū)。 1992年撤寶安縣設寶安、龍崗2個市轄區(qū)。 1997年羅湖區(qū)分設鹽田區(qū)。 2010年深圳經(jīng)濟特區(qū)的范圍擴大到全市。 2016年9月14日,經(jīng)《國務院關于同意廣東省設立深圳市龍華區(qū)和坪山區(qū)的批復》(國函〔2016〕159號)批準設立深圳市坪山區(qū)、龍華區(qū)。 2018年2月9日,經(jīng)《國務院關于同意廣東省設立深圳市光明區(qū)的批復》(國函〔2018〕25號)批準設立深圳市光明區(qū)。 |
漢元鼎六年(前111),屬番禺縣轄地。 于始皇帝三十三年(公元214),屬南海郡轄地。 東晉咸和六年(331),屬東官郡轄地。 東晉元熙二年(420)屬東莞郡轄地。 隋開皇十年(590),屬寶安縣轄地。 唐至德二年(757),寶安縣更名東莞縣,屬東莞縣,并置香山鎮(zhèn)(今珠海市山場)。 北宋元豐五年(1082),設立香山寨,仍屬東莞縣。 南宋紹興二十二年(1152)置香山縣,隸屬廣州府。 元至元十九年(1282)隸屬廣州路。 明洪武元年(1368)屬廣州府。 1912年香山縣直屬省轄。 1912年直屬省轄。 1913-1920年隸屬粵海道。 1925年4月15日改名為中山縣,屬廣州行政區(qū)(后曾稱第一、第四行政督察區(qū))管轄。 1947年屬省政府直接督察區(qū)所轄。 1952年由原中山、寶安、東莞縣劃出部分沿海地區(qū)和海島置漁民縣,1953年改珠?h,縣人民政府駐唐家,因地當珠江口沿海而得名,屬粵中行政區(qū)。 1956年屬佛山專區(qū)。 1959年3月20日撤縣,并入中山縣。 1961年4月17日復置珠?h,屬佛山專區(qū),縣治駐香洲。 1970年屬佛山地區(qū)。 1979年撤縣,改設珠海市,11月定為省轄市。 1980年8月設立珠海經(jīng)濟特區(qū)。 1983年斗門縣劃入。 1984年6月,設香洲區(qū)。 2001年4月設金灣區(qū),同年12月,斗門改為市轄區(qū)。 |
汕頭素有“百載商埠”之稱,1860年1月1日正式開埠成為近代中國最早對外開放的港口城市之一;1919年冬設汕頭市政局;1921年7月,成立汕頭市政廳;1930年,準予設市,隸屬廣東省政府;1950年3月15日,成立汕頭市人民政府;1956年設置汕頭專區(qū),轄今潮陽區(qū)、潮安區(qū)、澄海區(qū)、饒平、南澳、揭陽、普寧、惠來、豐順、梅縣區(qū)、大埔、五華、興寧、平遠、蕉嶺等區(qū)縣。 1965年7月19日,成立揭西縣,屬汕頭專區(qū)管轄。 1981年劃市東一部分置經(jīng)濟特區(qū)。 1983年7月13日,中共廣東省委決定:撤銷汕頭地區(qū)建制,實行地市合并,將原汕頭地區(qū)所屬揭陽、揭西、惠來、普寧、潮陽、澄海、饒平、南澳縣和潮州市8縣1市并入汕頭市,實行市轄縣的體制(潮州市委托汕頭市代管),汕頭市為省直轄市(國務院于同年12月22日正式批準)。 1984年11月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汕頭經(jīng)濟特區(qū)分為龍湖和廣澳兩片區(qū)。 1991年4月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汕頭經(jīng)濟特區(qū)的區(qū)域擴大到整個汕頭市區(qū);同年11月,潮汕行政區(qū)域調(diào)整,汕頭市行政區(qū)域調(diào)整為汕頭、潮州、揭陽三個地級市,揭西縣劃為揭陽市管轄。 2003年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汕頭行政區(qū)劃作出重大調(diào)整,撤銷潮陽、澄海撤市建區(qū),原市區(qū)5個區(qū)調(diào)整合并為3個區(qū),其中河浦、達濠兩個區(qū)合并為濠江區(qū);升平、金園兩區(qū)合并為金平區(qū);龍湖區(qū)保留,將原屬澄海市的外砂鎮(zhèn)、新溪鎮(zhèn)劃歸龍湖區(qū);澄海市撤市設區(qū);潮陽市撤市分設潮陽、潮南兩個區(qū)。 |
秦至晉屬南?しh地;隋開皇十年(590)為南?h地,稱“季華鄉(xiāng)”;唐貞觀二年(628)改稱佛山,簡稱禪;北宋時形成城鎮(zhèn)聚落,有“廣州市舶司”官員分駐,稱佛山堡,通稱鎮(zhèn);明景泰三年(1452),改稱忠義鄉(xiāng);明清為佛山鎮(zhèn);清雍正十一年(1733)設“佛山直隸廳”,直轄于廣州府,翌年更名為“廣州府佛山分府”;中華民國建立后,1912年南?h署從廣州遷佛山,佛山改鎮(zhèn),屬南海縣第四區(qū);1925-1927年間曾從南?h析出,置佛山市,為省直轄;1949年10月佛山解放,成立佛山市人民政府;1950年1月經(jīng)政務院批準設地級市;1955年為粵中行政區(qū)駐地;1956年為佛山專區(qū)駐地;1958年改為縣級市,屬佛山專區(qū);1966年復升為地級市,佛山專區(qū)仍駐此;1970年再改為縣級市,屬佛山地區(qū);1975年復升為地級市,佛山地區(qū)仍駐此;1983撤銷佛山地區(qū)建制,實行市領導縣體制,佛山市轄南海、順德、高明、三水、中山五縣,同年,中山縣改為中山市(縣級);1984年置汾江、石灣兩市轄區(qū);1987年汾江區(qū)更名佛山市城區(qū);1988年中山市升為地級市,從佛山市劃出;1992-1994年,順德、南海、三水、高明四縣先后撤縣設市(縣級),由佛山市代管;2002年12月起,佛山市轄禪城、南海、順德、高明、三水五區(qū)。 |
秦、漢時為南?さ。 三國吳黃武元年(222),屬交州南?。 兩晉時隸屬不變。 南朝宋永初元年(420)設新會郡,屬新會郡;南齊、梁、陳三朝沿襲不變。 隋開皇十年(590)撤新會郡為縣,改屬封州;十一年封州改為允州,屬允州;十三年允州改為岡州,屬岡州,州治設在今新會區(qū)會城鎮(zhèn)。 唐貞元末年(805)撤岡州,改屬廣州。 五代南漢國屬廣州。 南宋改州為府,屬廣州府;祥興元年(1278),廣州府改為翔龍府,屬翔龍府。 元代改府為路,屬廣州路。 元至正二十三年(1363),在蓬江河北岸蓬萊山附近形成墟集,稱江門墟。 明代又改路為府,屬廣州府;明成化十四年(1478),今恩平、開平及鶴山部分地域?qū)僬貞c府。 清沿明制,分屬廣州府、肇慶府。 清光緒二十八年(1902),江門被辟為通商口岸,1904年成立江門海關。 1913年至1949年,先后隸屬廣陽綏靖處、粵海道、中區(qū)委員公署、西江善后委員公署、督辦委員公署、第四區(qū)綏靖公署、第一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、第十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 期間,1925年8月,當時的廣東省政府將江門埠定為省轄市,同年11月在原石灣廟設市政廳;1930年置省轄市,1931年撤市復歸新會縣。 1949年設江門市,屬粵中專區(qū)。 1950年1月12日,經(jīng)政務院批準設立江門市(地級市),此名沿用至今。 1952-1954年為粵中行政區(qū)駐地。 1958年降為縣級市,屬佛山專區(qū)。 1959年,高要專區(qū)更名為江門專區(qū),原佛山專區(qū)的江門市和新會、臺山、開平、恩平、高明、鶴山6個縣劃歸江門專區(qū)。 1961年,江門專區(qū)更名為肇慶專區(qū)。 1963年,肇慶專區(qū)的江門市和新會、臺山、開平、恩平、高鶴5個縣從肇慶專區(qū)分出,劃歸佛山專區(qū)。 1966年升地級市,改省轄。 1970年降為縣級市,屬佛山地區(qū)。 1975年再改地級市,由省轄。 1983年實行市帶縣,將臺山、開平、恩平、新會、鶴山、陽江、陽春7縣劃歸江門市。 1984年設城區(qū)、郊區(qū)2市轄區(qū)。 1988年陽江、陽春分出。 1992年至1994年,轄內(nèi)的臺山、新會、開平、鶴山、恩平5縣先后撤縣設市(縣級),省直轄,由江門市代管。 1994年,城區(qū)和郊區(qū)分別更名為江海區(qū)、蓬江區(qū)。 2002年,新會市改江門市轄區(qū)。 |
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,中國人民解放軍陸續(xù)解放湛江全境;1949年12月初,中共南路地委、廣東省南路專員公署在廉江成立,轄湛江市、北海市和欽縣、防城、合浦、靈山、海康、遂溪、廉江、化縣、吳川、梅茂、電白、茂名、信宜縣;同年12月19日,湛江解放,仍為省轄市,南路公署遷湛江市赤坎;1950年4月1日,湛江市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8月,南路專員公署改為高雷專員公署,轄徐聞、?怠⑺煜、廉江、化縣、茂名、信宜、電白、梅茂、吳川縣,劃出合浦、靈山、欽縣、防城4縣設合浦專區(qū);1951年4月,門市,中共高雷地委劃歸中共粵西區(qū)委領導;1952年11月,中共粵西區(qū)委和粵西行政公署由江門遷至湛江市赤坎,轄湛江市和臺山、開平、恩平、陽江、陽春、茂名、信宜、電白、化縣、吳川、廉江、遂溪、?怠⑿炻、東海縣,中共高雷地委和高雷專署同時撤銷;1956年2月,中共粵西區(qū)委改為中共湛江地委、粵西行政公署改為湛江專員公署,轄湛江市和徐聞、?怠⒗讝|、遂溪、廉江、化縣、吳川、電白、陽江、陽春、信宜、茂名縣;1958年10月,中共湛江地委和合浦地委、湛江專署和合浦專署合并,改稱為中共湛江地委和湛江專員公署,轄湛江市、茂名市、北海市和合浦、浦北、靈山、欽縣、防城、東興各族自治縣、欽北壯族自治縣、徐聞、?、遂溪、廉江、吳川、化縣、茂名、信宜、電白、陽江、陽春縣;1965年6月,國務院決定將合浦、靈山、東興各族自治縣、欽州壯族自治縣和北海鎮(zhèn)從廣東省湛江專區(qū)劃出,設立欽州專區(qū),歸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;1983年9月,湛江地區(qū)建制撤銷,湛江市和茂名市改為省轄市,實行市領導縣新體制。 原湛江地區(qū)所轄的吳川、徐聞、?怠⑺煜、廉江縣由湛江市管轄;電白、化州、高州、信宜縣劃歸茂名市管轄;陽江、陽春縣劃入江門市管轄,沿用至今。 |
漢屬合浦郡高凉縣地。 隋置茂名縣,屬高凉郡。 唐貞觀八年(634)為南宕州治,后改潘州治。 北宋開寶五年(972)潘州并入高州,茂名是廣南西路高州屬縣。 元大德八年(1304)高州路治茂名,隸湖廣省海北海南道。 明代為高州府治,屬廣東布政使司。 清仍之,屬廣東省。 1914-1920年屬高雷道,廢道后,先后屬南路專區(qū)、第七區(qū)行政督察區(qū)等。 1949年屬南路專區(qū),1950年屬高雷專區(qū),1952年屬粵西行政區(qū),1956年屬湛江專區(qū)。 1959年廢縣設市,為省轄市(縣級)。 1975年升為地級市,由省直轄,茂名市此名沿用至今。 1983年行市管縣制,轄化州、信宜、高州、電白4個縣。 1984年7月15日,以原茂名市轄區(qū)置茂南區(qū),市政府移駐河東。 1992年以后,高州、化州、信宜先后撤縣設市。 1995年析電白縣設茂港區(qū)。 2014年茂港區(qū)和電白縣合并設電白區(qū)。 2017年將電白區(qū)羊角鎮(zhèn)劃歸茂南區(qū)管轄。 2018年將電白區(qū)水東鎮(zhèn)改設為水東街道。 2019年撤銷水東街道,將水東街道分設為水東、電海、陳村三個街道。 2021年信宜市東鎮(zhèn)街道分設玉都街道。 |
秦始皇三十三年(214)建南?;秦末漢初屬南越國;漢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置高要縣。 此后南北朝梁天監(jiān)六年(507)置高要郡;隋開皇九年(589)設端州,大業(yè)三年(607)改設信安郡;唐武德四年(621)復設端州,天寶元年(742)改端州為高要郡,至德三年(758)廢高要郡,復置端州,仍以高要為治所;元符三年(1100)升端州為興慶軍;政和三年興慶軍升為興慶府,政和八年(1118)改興慶府為肇慶府,元至元十六年(1280)肇慶改“府”為“路”,置總管府,明洪武元年(1368)復稱肇慶府;1912年,廣東廢府設綏靖處,現(xiàn)肇慶地域?qū)僬亓_綏靖處;1923年改稱綏靖公署,肇慶屬西區(qū)綏靖公署。 1925年肇慶屬地改稱西江行政區(qū)。 1932年春,改隸西北區(qū)綏靖委員會公署。 1935年設高要縣肇市鎮(zhèn)。 1940年改稱肇慶鎮(zhèn)。 1938年10月,設西江行署,1947年改稱第四專署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9年10月18日,高要縣肇慶鎮(zhèn)解放,11月20日,肇慶鎮(zhèn)改為肇慶市(縣級市)。 1950年3月,西江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廣東省西江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肇慶市并入高要縣改稱城關區(qū)。 同年9月,廣東省西江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廣東省人民政府西江區(qū)專員公署,城關區(qū)改稱肇慶鎮(zhèn)。 1952年11月,撤銷西江專區(qū),所屬縣并入粵中行政區(qū)。 1956年1月,撤銷粵中行政區(qū),成立高要專區(qū)。 1958年4月,肇慶鎮(zhèn)改為肇慶市(縣級);12月,肇慶市并入高要縣,復稱肇慶鎮(zhèn)(縣級)。 1958年12月,高要專區(qū)所轄各縣與佛山專區(qū)管轄的新會、臺山、開恩、高鶴4縣及江門市(縣級)合并,成立江門專區(qū)。 1961年10月,江門專區(qū)改稱肇慶專區(qū);肇慶鎮(zhèn)從高要縣劃出改為縣級肇慶市;1970年10月,肇慶專區(qū)改為肇慶地區(qū)。 1988年1月7日,撤銷肇慶地區(qū),將縣級肇慶市升為地級市。 1994年4月,原屬肇慶市的羅定市、云浮市、郁南縣、新興縣劃出,設置云浮地級市。 肇慶市轄端州、鼎湖2區(qū)和廣寧、德慶、封開、懷集4縣,代管四會、高要2市(縣級)。 2015年4月,國務院批準高要市撤市設區(qū),沿用至今。 |
梅州具有悠久的歷史,據(jù)考古發(fā)現(xiàn)和近幾年的文物普查統(tǒng)計,梅州有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和遺物點398處。 秦始皇設揭陽戍于揭?guī)X飛泉徑下,漢元鼎六年升格為縣。 東晉咸和六年(331年)析龍川縣設興寧縣,治所在今五華華城鎮(zhèn),屬東官郡。 東晉義熙九年(413年)析海陽縣設義招縣,屬義安郡。 南齊永明元年(483年)析海陽縣設程鄉(xiāng)縣,隋唐屬潮陽郡。 五代十國南漢乾和三年(945),亦即后晉開運二年,程鄉(xiāng)升為敬州,領程鄉(xiāng)縣。 這是梅州州治設立的起始。”宋開寶四年(971),因避宋太祖祖父趙敬之諱,改“敬州”為“梅州”,“梅州”的名稱即始于此。 宋熙寧六年(1073),廢梅州,以程鄉(xiāng)縣隸潮州;元豐五年(1082),梅州復置,仍理程鄉(xiāng)縣,屬廣南東路;紹興六年(1136),廢梅州復設程鄉(xiāng)縣隸潮州;紹興十四年又復置梅州,仍理程鄉(xiāng)縣,屬廣南路。 元至元十六年(1279),改梅州為“梅州路”,置總管府;至元二十三年,復為梅州,屬江西行中書省廣東道宣慰使司;元貞元年(1295),隸屬潮州路;延佑五年(1318),改直隸廣東道宣慰使司,均只領一程鄉(xiāng)縣。 明洪武二年(1369),廢州為程鄉(xiāng)縣,隸潮州。 清雍正十一年(1733),程鄉(xiāng)升為“嘉應州”,隸屬廣東省。 轄地包括程鄉(xiāng)、平遠、鎮(zhèn)平及以前為惠州府所統(tǒng)的興寧、長樂五縣,稱為“嘉應五屬”。 嘉慶十二年(1807),升嘉應州為嘉應府。 嘉慶十七年,復為嘉應州,仍領興寧、長樂、平遠、鎮(zhèn)平四縣。 宣統(tǒng)三年(1911),嘉應州復名梅州。 民國三年(1914),廢州府制,梅州改名梅縣。 1949年10月設置興梅專區(qū);1950年1月26日,設置興梅行政督察專員公署;1952年底,撤銷興梅專區(qū),興梅7縣改隸粵東行政區(qū);1956年2月,粵東行政區(qū)劃分為惠陽、汕頭專區(qū),興梅7縣屬汕頭專區(qū);1965年7月,設立梅縣專區(qū),原興梅7縣從汕頭專區(qū)分出,歸屬梅縣專區(qū),后改為梅縣地區(qū);1979年3月,原梅縣所轄之梅州鎮(zhèn)由區(qū)級升格為縣級稱梅州市;1983年6月,梅州市(縣級)與梅縣合并改為梅縣市;1988年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原梅縣地區(qū)改為梅州市(地級);1994年6月,興寧縣撤縣設市(縣級);2013年10月,國務院正式批準同意梅州市撤銷梅縣,設立梅州市梅縣區(qū)。 ,沿用至今。 |
春秋屬南越,戰(zhàn)國入楚稱百越。 秦至漢初,屬南海郡博羅縣。 漢代,海陸豐地區(qū)全境屬交州南海郡。 東晉咸和元年(326)析南海郡東部置東官郡,六年,從博羅縣析出寶安縣、海豐縣、懷安縣。 同年,原揭陽縣拆為海陽、潮陽、綏安(今福建省云霄縣)、海寧4縣。 海豐縣隸屬東官郡,轄地包括現(xiàn)汕尾市全境及惠來、普寧、揭西之部分地區(qū)。 隋開皇十一年(591),東官郡與梁化郡等并置為循州,海豐縣改屬循州。 唐武德五年(622),析海豐縣東部置安陸縣,轄今之陸豐市、陸河縣及惠來、普寧、揭西之部,至唐貞觀元年(627),又廢安陸縣,并復海豐縣,仍隸屬循州。 五代南漢乾亨元年(917),循州改為禎州,海豐隨屬禎州。 宋開寶四年(971)屬廣南東路。 宋天禧五年(1021),因避太子趙禎(后即仁宗)名諱,改禎州為惠州,時海豐屬廣南東路惠州。 元代,汕尾地區(qū)屬江西行中書省廣東道惠州路。 明代屬廣東布政使司惠州府。 清代屬廣東省惠州府,清雍正九年(1731),析海豐縣東部之坊廓、石帆、吉康三都置陸豐縣。 縣治在東海(今陸豐東海鎮(zhèn)),海豐、陸豐兩縣同屬惠州府。 1911年后隸屬廣東潮循道。 1930年隸屬廣東省第四行政督察區(qū)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海豐、陸豐屬東江專區(qū)。 1952年改屬粵東行政區(qū)。 1956年屬惠陽專區(qū)。 1959年撤銷惠陽專區(qū),海豐、陸豐劃歸汕頭專區(qū);1983年撤銷汕頭地區(qū),海豐、陸豐劃歸惠陽地區(qū)管轄。 1988年在原海豐、陸豐兩縣的行政區(qū)域上設置汕尾市(地級),此地名自此沿用至今。 1995年陸豐撤縣建市(縣級市),由省政府直轄,委托汕尾市人民政府代管。 2002年撤銷城區(qū)馬宮鎮(zhèn)設立馬宮街道。 2003年撤銷海豐縣蓮花山鎮(zhèn)并入海城鎮(zhèn);撤銷海豐縣圓墩鄉(xiāng),將其管轄的田寮村委會并入鵝埠鎮(zhèn),圓林、圓墩、洛坑3個村委會并入赤石鎮(zhèn);撤銷西坑鄉(xiāng)并入公平鎮(zhèn)。 2004年撤銷東海鎮(zhèn)設立東海街道,撤銷城東鎮(zhèn)設立城東街道,撤銷河西鎮(zhèn)設立河西街道。 2011年將海豐縣海城鎮(zhèn)調(diào)整為海城鎮(zhèn)、附城鎮(zhèn)和城東鎮(zhèn)。 2019年撤銷海豐縣鵝埠鎮(zhèn)、小漠鎮(zhèn)、鲘門鎮(zhèn)、赤石鎮(zhèn),分別改設為鵝埠街道、小漠街道、鲘門街道、赤石街道。 |
河源,戰(zhàn)國時期屬楚,秦于龍川置縣。 南朝齊永明元年(483),龍川析地置河源縣,屬南海郡。 南梁天監(jiān)二年(503)屬梁化郡,隋唐屬循州,南漢乾亨元年(917)析循州分置禎州、循州,河源地區(qū)屬循州。 宋天禧五年(1021)改禎州為惠州。 元屬惠州路。 明洪武二年(1369)循州并入惠州。 清代,河源屬惠州府。 1912-1920年屬潮循道。 1947年分屬廣東第5、第7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9年屬東江專區(qū)。 1952年分屬粵東和粵北行政區(qū)。 1956年改屬惠陽專區(qū)。 1958年將和平并入連平,與龍川、河源劃歸韶關專區(qū),紫金屬汕頭專區(qū)。 1962年恢復連平、和平兩縣。 1963年龍川、和平、連平、河源、紫金復歸惠陽專區(qū),1970年屬惠陽地區(qū)。 1988年1月7日,國務院批準撤銷河源縣,設立地級河源市,沿用至今。 |
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為百越之地。 秦及漢初屬南海郡和桂林郡。 漢元鼎六年(前111),屬合浦郡高涼縣。 東漢建康元年(220),屬高涼郡,其后或設郡,或設州,治所都在陽江市境內(nèi)。 南朝梁置陽春郡。 南朝陳置陽春縣隸之。 隋末置陽江縣。 唐武德五年(622),屬高州總管府,后總管府稱都督府。 唐貞觀二十三年(649),稱恩州,州治在西平。 宋慶歷八年(1048),稱南恩州,州治在陽江城。 元至元十七年(1280),南恩州改稱南恩路總督府,領原陽江、陽春縣,府治在陽江城,屬廣東道。 至元十九年(1282)稱南恩州。 明洪武元年(1368),廢南恩州,陽江、陽春各自為縣,屬肇慶府。 清同治六年(1867),陽江升為直隸州,領陽春、恩平。 同治九年(1870),稱直隸廳,陽春、恩平還屬肇慶府。 光緒三十二年(1906),復稱直隸州。 1912年,直隸州撤銷,陽江、陽春各自為縣。 1914年,屬高雷道。 1920年冬,屬高州善后督辦處。 1923年,屬高雷陽綏靖處。 1925年,屬廣東南路行政專員公署。 1936年,屬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 1946年,屬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 1949年,屬第十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原陽江、陽春兩縣屬粵中專區(qū)。 1952年,改屬粵西行署。 1956年4月,改屬湛江專區(qū)。 1959年3月,陽江縣、陽春縣合并建兩陽縣。 1961年10月,撤銷兩陽縣恢復陽江、陽春兩縣建制。 1983年9月,兩縣改屬江門市。 1988年1月,撤銷陽江縣建陽江市(地級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