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于1966年。坐東朝西,占地面積782平方米,有東窯10孔,北窯3孔,北排房3棟,大門一座。1983年公社遷出后,入住村民,部分排房改建,但窯洞和大門保存完整,特別是大門頂部用鋼筋鐵皮制作的“大寨人民公社”六個大字清晰可見,具有一定的歷史原真性,記錄著人民公社發(fā)展的歷史軌跡。
大寨人民公社舊址是當時人民公社代表性建筑,更多地象征著一種精神,屬于大寨的時代精神——不要國家救濟,農(nóng)村農(nóng)民艱苦奮斗、自力更生,改善生產(chǎn)條件,不僅滿足個人生活所需,也能有富余上交國家。
2013年5月,大寨人民公社舊址被列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
地址:昔陽縣大寨鎮(zhèn)大寨村東北側(c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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