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目路28號民國建筑
該建筑建于1937年前,其院落占地面積約600平方米,建有磚木結構的普通樓房1幢,平房數間,建筑面積約220平方米,其中主樓建筑面積為187平方米,原產權人為蔣怡庵。
蔣怡庵,解放前在最高法院任推事,解放后于1954年病故,該建筑解放前由蔣一家自住,解放后依然自住,蔣怡庵病故后該產由蔣妻及子女繼承,后出售給省防疫站,目前該處現有主樓1幢,其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米黃色拉毛外墻,人字頂,青瓦,帶老虎窗,壁爐,木制窗框,F該處為江蘇省省疾病控制中心干部職工住宅,房屋保護及院內環(huán)境均一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