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7年11月鄖西解放后,設立紅廟村公所,負責人稱村長;1949年民主建政后,設祖師殿鄉(xiāng)行政村,1956年農業(yè)合作社時,更名為國光合作社,負責人稱社長、村民改稱社員;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,設立國光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簡稱國光生產大隊、國光大隊,負責人稱大隊長;1966年5月,我國“文化大革命”開始,更名為國光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,負責人稱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區(qū)并社”,恢復國光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負責人稱主任;1980年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以其轄區(qū)內地名稱祖師殿,更名為祖師殿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;1984年5月,實行農村體制改革,撤隊改村,同時,更名為祖師殿村民委員會,負責人稱主任,下轄3個村民小組;2001年9月,為響應“節(jié)約管理費用、減輕農民負擔”的要求,將西邊鄰村瓜子嶺村并入祖師殿村民委員會,原兩村下轄的8個村民小組重新調整為3個村民小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