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雍正十三年(1735),改土歸流設咸豐縣前,與縣境歸屬同。
設咸豐縣后,屬咸豐縣。
乾隆元年(1736),張家坪建巡檢署。
乾隆四年(1739)縣下編里,屬上平陽里。
民國前期,上平陽里設6防團,分屬楊洞、新場、甲馬池、老巖孔、梨樹壩、灣田等團防,屬新場團防。
民國二十一年(1932),推行區(qū)、鄉(xiāng)、保、甲制度,屬第一區(qū)。
民國三十年(1941)八月,撤區(qū)制,裁聯保建鄉(xiāng),鎮(zhèn)域分屬楊灣鄉(xiāng)、新甲鄉(xiāng),屬新甲鄉(xiāng)。
建國后區(qū)劃多變,先后稱二區(qū)和甲馬池區(qū);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,屬咸豐縣第二區(qū)人民政府新甲鄉(xiāng)。
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,屬咸豐縣第二區(qū)人民政府(區(qū)公所)新場鄉(xiāng)。
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,屬咸豐縣第二區(qū)公所新場鄉(xiāng)。
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,屬甲馬池區(qū)公所新場鄉(xiāng)。
1958年“人民公社化”,命名為興旺大隊。
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,屬楊洞(星火)人民公社新場管理區(qū)。
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,屬陽洞區(qū)公所新場人民公社。
1975年“撤區(qū)并社”。
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,屬甲馬池人民公社新場管理區(qū)。
1981年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,對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,更名為新場大隊。
1984年“設區(qū)建鄉(xiāng)”,更名為新場村。
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,屬楊洞區(qū)公所新場鄉(xiāng)。
1996年“鄉(xiāng)鎮(zhèn)合并”。
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,屬楊洞鄉(xiāng)新場管理區(qū)。
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,屬甲馬池鎮(zhèn)人民政府新場農村工作站。
2002年,走馬嶺村、大鏵尖村并入。
2009年至2014年,屬甲馬池(坪壩營)鎮(zhèn)新場聯村。
2009年復為原新場村。
2012年9月11日更名為坪壩營鎮(zhèn)。
2014年至今,屬坪壩營鎮(zhè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