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商屬豫州,東周屬王畿之地。
春秋先后屬鄭、楚、韓、魏、秦。
秦置梁縣。
漢晉沿襲。
隋、唐、北魏置符壘縣。
宋、金、元時期境區(qū)變屬龍山、龍興、梁縣、魯山、汝州、寶豐等縣管轄。
明成化十一年(1475)由汝州劃出歸寶豐,屬永寧鄉(xiāng)。
清康熙年間屬汝州余屯里大營鎮(zhèn)。
1912年分屬寶豐縣大營鎮(zhèn)和魯山縣魯北鄉(xiāng)。
1935年劃歸寶豐縣第三區(qū)。
1947年屬寶豐縣第二區(qū)。
1956年屬大營中心鄉(xiāng)。
1960年撤寶豐縣,屬平頂山市。
1960年屬韓莊礦區(qū)城市人民公社。
1961年屬寶豐縣,將韓莊、南顧莊2個公社共12個大隊劃屬平頂山市。
1971年析魯山縣11個大隊成立五七公社,與梁洼、韓莊、高莊、大莊4個國營煤礦共同設立平頂山市西區(qū)。
1973年撤銷西區(qū),五七公社屬平頂山市郊區(qū),余區(qū)域合并設立韓梁街道屬平頂山市新華區(qū)。
1977年復西區(qū)。
1979年再撤。
1982年復設西區(qū)。
1997年撤西區(qū),設立石龍區(q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