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漢元封元年(前110年),縣境歸屬曋都縣,隸屬珠崖郡,治所駐地在今瓊山東潭(今鐵橋附近);初元三年(前46年),縣境歸屬朱盧縣,隸屬合浦郡。
東漢建武十九年(43年),縣境歸屬珠崖縣,隸屬合浦郡。
三國時期吳國赤烏五年(242年),縣境歸屬朱官縣,隸屬珠崖郡。
西晉太康元年(280年),縣境歸屬朱官縣,隸屬合浦郡。
南朝宋元嘉八年(431年),縣境歸屬朱官縣,隸屬交州。
南朝梁大同年間(535—541年),縣境歸屬崖州,隸屬廣州都督,治所駐地在今儋州北;同時,冼夫人實行安撫,千余峒黎人歸附,黎漢雜居。
隋大業(yè)六年(610年),縣境歸屬顏盧縣,隸屬珠崖郡,治所駐地在瓊山市區(qū)(今?诰硟(nèi))。
唐武德五年(622年),縣境歸屬顏城縣,隸屬崖州;貞觀元年(627年),縣境歸屬舍城縣,隸屬崖州;貞觀五年(631年),析舍城置瓊山縣,定安縣地屬瓊山縣,以瓊山、富云、博遼、臨機、萬安5縣置瓊州,州治在今?谑信f州鎮(zhèn);貞觀十三年(639年),瓊山分為顏羅、曾口、容瓊3縣,定安屬于顏羅縣;咸通五年(864年),縣境歸屬忠州,隸屬安南都護府,所駐地在顏羅縣南境黎峒,存在7年,下不設(shè)縣;咸通十二年(871年),縣境歸屬瓊山縣,隸屬瓊州。
唐亡后,五代時屬于后漢,建置不變。
北宋大觀元年(1107年),縣境歸屬鎮(zhèn)州,隸屬瓊管安撫司,治所駐地在黎母山東部的虞嶺;此時,南部屬鎮(zhèn)州的鎮(zhèn)寧縣,北部仍屬瓊山縣;政和元年(1111年),縣境歸屬瓊山縣,隸屬瓊管安撫司。
南宋時期,建置不變。
定安縣建置于元朝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;天歷二年(1329年),升定安縣為南建州,直屬于海北(今廣西北海市)元帥府。
明朝洪武二年(1369年),改南建州為定安縣;洪武三年(1370年),縣治于次年遷到定陽(今定城)。
清代不變。
民國時期,定安縣民國政府設(shè)在定城,隸屬瓊崖綏靖委員會公署、瓊崖行政委員會、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(qū)、海南特別行政區(qū)長官公署等。
1950年,定安縣人民政府隸屬于海南軍政委員會,縣政府設(shè)在定城舊縣衙。
1951年,隸屬于海南行政公署。
1958年12月,與屯昌縣合并為定昌縣,縣政府駐地為屯城。
1961年5月,恢復(fù)定安縣,人民政府駐地在定城。
1985年,隸屬于海南行政區(qū)人民政府。
1988年,海南建省,隸屬于海南省人民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