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至元六年至七年(1264~1270年),置葛彰葛商長官司。
明洪武初年,葛彰葛商長官司隸石阡府。
清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,屬在城里。
民國五年(1916年),屬本莊區(qū)。
民國二十七年(1938年),屬第四區(qū)。
民國三十二年(1943年),為樂回鄉(xiāng)。
1950年,屬第三區(qū);同年7月,屬第六區(qū)。
1953年,屬本莊區(qū)。
1956年,為河壩鄉(xiāng)。
1958年,改河壩公社。
1962年,復(fù)為河壩鄉(xiāng)。
1963年,分為河壩、高王、永和3鄉(xiāng)。
1970年,鄉(xiāng)改公社。
1985年,改河壩場鄉(xiāng)。
1992年,改河壩場仡佬族侗族鄉(xiāng)。
2016年1月14日,撤銷河壩場鄉(xiāng),設(shè)置河壩鎮(zhè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