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三十一年(1942)稱樂群街,屬八桂區(qū)。
1951年2月從第一區(qū)(八桂區(qū)公所)太平街道代表委員會劃出樂群,設(shè)立樂群街道代表委員會,1953年改稱樂群街居民委員會,1955年11月撤銷第一區(qū)人民政府,成立百梓、白龍、榕城3個街道辦事處,樂群街居民委員會隸屬百梓街道。
1958年11月至1960年3月,隸屬百梓城市人民公社,1960年3月隸屬榕城區(qū)公所。
1967年改為新華街居民委員會,屬紅星公社。
1978年11月復名為樂群街居民委員會。
2002年8月15日,由原樂群街和翊武街北段合并成立樂群社區(qū)居民委員會,2002年9月市民字〔2002〕143號文命名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