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前期,先后屬第五區(qū)、三陽鄉(xiāng)、沿河城鄉(xiāng),民國29年(1940年)設琥珀鄉(xiāng),屬琥珀鄉(xiāng)。
1949年又析置霍李鄉(xiāng),屬霍李鄉(xiāng)。
1958年9月琥珀再并新陽公社,屬新陽公社。
1961年7月,設琥珀公社。
1968年改名紅光公社,屬紅光公社。
1971年復名琥珀公社屬琥珀公社。
1983年撤社恢復琥珀鄉(xiāng),隸屬琥珀鄉(xiāng)管轄。
1985年為北道區(qū)琥珀鄉(xiāng)張家寺村民委員會。
2005年味麥積區(qū)琥珀鎮(zhèn)張家寺村民委員會,2015年改為琥珀鎮(zhèn)張家寺村村民委員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