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流,古屬黃連峒。
周、春秋末為閩越地。
秦屬閩中郡。
漢屬閩越。
東漢屬會稽南郡。
三國屬建安郡。
晉為新羅縣,地屬晉安郡。
隋開皇(581-600)并入邵武縣。
唐開元二十六年(738),改屬汀州府龍巖縣。
后唐為長汀、寧化兩縣地,屬汀州府。
五代初屬閩王,后屬南唐。
后晉屬寧化麻倉里,設(shè)清流驛。
宋元符元年(1098),劃寧化六團(tuán)里、長汀二團(tuán)里置清流縣,屬汀州府。
縣治設(shè)坊郭里,后稱城關(guān)。
紹定元年(1228),撤銷縣建置。
元至元八年(1271),恢復(fù)清流縣建置,屬汀州路。
明洪武元年(1368),汀州路改為汀州府,清流屬汀州府。
清代屬福建汀州府。
1912年屬福建省西路道。
1914年,屬汀樟道。
1931年屬中央蘇區(qū)。
1933年11月至1934年2月,十九路軍將領(lǐng)蔡廷鍇發(fā)動“福建事變”,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,及福建人民政府,將福建劃為4個省,清流屬龍漳省。
1934年3月后,屬福建省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
1935年10月,屬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46年屬福建省第九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47年7月,屬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50年2月,屬福建省人民政府永安專員公署。
全縣設(shè)3區(qū),轄42個鄉(xiāng)鎮(zhèn)。
1956年5月,并入龍巖專員公署。
1958年5月,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,全縣并為1鎮(zhèn)15鄉(xiāng)。
同年10月,各鄉(xiāng)鎮(zhèn)改稱人民公社。
1959年2月,清流、寧化合并,稱清寧縣。
原清流縣轄區(qū)設(shè)6個公社、8個管理區(qū)。
1961年6月,恢復(fù)清流縣建置,屬龍巖專員公署,設(shè)14個公社。
1963年5月,屬三明專員公署。
1968年,屬三明地區(qū)革命委員會。
1968年11月,成立清流縣革命委員會,屬三明地區(qū)管轄,設(shè)14個公社革命委員會。
1980年10月,清流縣革命委員會改稱清流縣人民政府,屬三明專員公署。
1982年3月,全縣設(shè)14個公社鎮(zhèn)管理委員會1個鎮(zhèn)人民政府。
1983年4月至今,屬三明市。